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141/2016-001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6-10-20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三河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0-20

三河市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决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 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性社会团体的审 批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市直单位、驻三河中、省直单位所属和靠挂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查;负责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及收费的合法性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查和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军属优待,革命伤残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病故军属)抚恤和在乡老红军战士、复员军人和带病还乡退伍 军人的定补;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参战民工、民兵及转业、退伍军人的评残提等级资料申报、注册;负责符合追烈条件人员的资料收集、申报、注 册;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驻三河 中、省直单位退役士兵安置分配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负责军队移交本市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管理服 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救灾工作,掌握灾情,指导生产自救,发放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组织 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对内、外救灾款、物捐赠、接收、发放、对外援助调运,开展全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及救灾物资的仓储管理;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济 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40%救济政策和标准的落实及监督实施;负 责 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全市村、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 指导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干部培训;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负责全市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宣传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培训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 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婚姻、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依法收养登记 工作;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指导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 对社会福利企业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县(市)、镇(区)、村级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收集、整理、更新地名档案资料和地名 标志设置及地名图书编纂工作;负责镇(区)边界勘定和镇(区)际边界争议调处;依法承担老年人、孤儿(弃婴)、困境儿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行 政管理;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开展和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市民政干部、 职工培训教育及评比表彰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汇总包括三河市民政局本级和三河市民政局殡仪馆两个独立决算单位。其中三河市民政局本级决算中包含有下属事业单位三河市烈士陵园、三河第一、二、三、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三河市孤儿院、三河市救助管理站的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10)

三、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1、收入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160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47.6万元。

  2、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58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25元,占总支出的10.31%。专项项目支出14249.08元,占总支出的89.6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160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47.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年支出总计158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24万元,项目支出14249.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7.6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88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3.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57.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较2014年的55.13万元增加2.1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增加3.14万元,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1.29万元,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压减接待人数和标准,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共计0个团组0 人次。

    2、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55.32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96.6%。车辆保有量为10辆。

    3、2015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9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3.4%。全年公务接待28338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总计768.6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201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合计2103.24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200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6.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 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